为了更好地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健康保健水平,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山东省广饶县自2008年起,在全省率先设立“县级农民医疗保险大病补偿专项资金”。(大众日报4月3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惠民工程。时下各级政府都把“新农合”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为参合农民就医开辟了“绿色通道”,农民朋友深深感受到“新农合”的实惠,“新农合”的便捷,“新农合”的济贫扶困,已越来越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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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合作医疗补偿基金毕竟是有限的,相当一部分农民患上大病后,经济上仍然承受不起高额的医疗费用,还不能从根本上彻底让广大农民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广饶县的做法不愧是一个解民生之忧的好举措,给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 。该县从今年起,每年由县财政列支200万元,用于救助农民医疗保险统筹年度内个人医药费超过3万元的参保农民,确保参保农民3万元以上的医药费用,在农民医疗保险常规补偿和市级农民医疗保险大额医药费救助的基础上,总体补偿额达到50%。该举措定会深受广大农民欢迎,同时能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的参合率。但愿,各地各级政府都要真正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高度出发,深刻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从每一个环节上多关心民生问题,尤其要多花一点精力、一点财力关注农民的健康问题,在扎实抓好“新农合”工作的基础上,再拓展工作思路,不妨像广饶县那样,设立“县级农民医疗保险大病补偿专项资金”,从而让广大农民就医无后顾之忧,让广大农民真正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更好地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