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新政受到广泛关注。近日,记者带着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农保处。
一大亮点:实施财政补贴
“新农保采用个人缴费、财政出资补贴相结合的办法筹集保险费,建立‘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制度,实现多缴多得。这是‘新农保’的一大亮点。”市农保处副主任吴健说。
据介绍,新农保实行财政补贴政策,不再收取管理费,同时免缴利息税。市财政对符合条件并按规定缴费的参保人员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年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最低标准的20%。例如,今年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是754元,那么今年的财政补贴标准则是每人150.8元。财政补贴资金和个人缴费直接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按此标准,今年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里有754元+150.8元=904.8元。
今年我市财政共安排了15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的补贴。“随着新农保覆盖率的提高,预计明年市财政补贴参保人员的总额将达到3500万元左右。”吴健介绍说。
两大标准:更趋科学合理
新农保制度的设计趋于科学合理,首先体现在个人年缴费标准上。据介绍,个人年缴费标准将根据本市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来确定,最少不低于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最多不超过50%。例如,我市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540元,2008年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最低标准不少于754元,最高标准不超过3770元。这一合理的浮动机制,不仅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符合经济发展的现实规律。
其次是体现在养老金领取标准上。参保人员月领取标准按领养老金时个人账户中累计储存额(即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本息之和)除以120来确定。在个人缴费相等的情况下,养老金领取标准新制度比老制度高35%左右。例如,男性45岁参加新农保,每年按最低缴费标准缴费,预计到60岁时可月领养老金313元左右,而按老制度,缴同样费,预计到60岁时月领养老金只有235元左右,新制度比老制度高78元左右,高出33%。而女性参加新农保受益更多,若女性40岁参加新农保,每年按最低缴费标准缴费,预计到55岁时月领养老金313元,比老制度多99元,高出46%。养老金领取标准提高主要得益于财政补贴、免除税费和领取标准计算方式的改变。养老金领取标准还将根据经济增长情况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两大举措:新旧“无缝对接”
已经参保的人员如何解决在旧农保和新农保政策体制转换下的合理对接,而实现“新旧衔接无缝隙”呢?
吴健说,市政府在新农保政策出台之前已作了充分的研究,并拿出了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一、2008年1月1日以前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且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养老金按原办法执行,但领取标准今后可以参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步调整。二、尚未启领养老金的人员,原已缴的养老保险费可折算缴费年限,和新制度实施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也就是将2008年1月1日前积累的储存额按2008年最低缴费标准折算缴费年限,加上按新农保标准缴费的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并达到规定年龄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则可以领取养老金。
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即对年龄偏大,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如何处理?吴健介绍说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将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财政补贴资金,连本带息一次性发给本人。二是继续缴费,直到缴满15年。例如,某女性55周岁时缴费年限为12年,还差3年,那她可以选择推迟养老金领取时间,继续按标准缴费3年,满15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三是一次性往前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