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福清市渔溪中心卫生院院长胡晓华向记者讲了这么一个例子:今年3月,家住江阴镇的林依伯和江依伯都得了泌尿系统感染,并同时住进该中心卫生院的一间病房。出院时,林依伯花了3000多元,而江依伯由于2006年9月参加了“新农合”,经补偿后,仅花了700多元。
林依伯和江依伯的例子,折射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群众带来的实惠。福清市新型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林伟告诉记者,“新农合”越来越受农民欢迎,目前,距离福清新一轮参合还有2个月,但已有200多位农民打电话咨询参合时间。
“新农合”广受欢迎
近日,记者在罗源采访时,白塔乡凤坂村村民陈仲惠的家人由衷地告诉记者:“没想到参加‘新农合’,在异地生病也能拿到医疗补贴!”原来,今年51岁的陈仲惠在湖北麻城的一个石板材厂打工。因突患十二直肠球部溃疡穿孔,陈仲惠被送到麻城市人民医院治疗,短短几日就花了5912元医疗费。不仅花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而且还欠了工友不少钱。令家人高兴的是,由于陈仲惠参加了“新农合”,他享受到了1219元的异地补偿费。“明年,我们还要参合!”
据了解,按照省里统一部署,2005年福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罗源县开展试点。2006年9月,其他县(市)区相继开展“新农合”工作。“新农合”有效减轻了患病农民的住院负担,受到越来越多农民的欢迎。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从2005年至今,福州市仅用2年多时间就全部完成了“新农合”启动工作,总平均参合率达85.63%,其中,长乐市参合率最高,达94.92%。
农民不再“大病拖、小病扛”
自去年福清试点启动“新农合”以来,林伟一直都在经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他告诉记者:“以前,农民遇到稍大点的病,总是先问一问需要多少治疗费,有些病人觉得费用高就放弃治病,拖的时间长了,病情就更重了。自从有了‘新农合’,农民因没钱治病而弃诊的现象再也没有发生过。”
林伟向记者介绍,去年开展“新农合”以来,福清农民就医的人次明显上升,高山中心卫生院今年上半年的业务量比前年增加53%,海口中心卫生院业务量同比增加57%,渔溪中心卫生院同比增加33%……“新农合”改变了农民的医疗健康观念,也有效缓解了省、市级大医院看病拥挤问题,促进了乡镇医院的良性发展。
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已有53646名住院病人享受补偿,总住院费29797.82万元,总补偿费用6266.59万元;人均补偿1168元,人均补偿费占总住院费的21.02%,高于全省的人均905元,个人最高补偿金额达到2万元。此外,福州市预计全年人受益面达3.10%,而一个地区的住院人数在3%~4%,这个数据说明,几乎每个住院的人都能享受到补偿。
三大措施力保农民受益
近日,为继续扩大“新农合”参合农民的受益面,福清市对2006年度住院的参合农民大额医疗费进行了二次补偿,江镜镇张厝村的张老伯得了大实惠。他交费10元参合,没想到去年获得补偿8000多元,今年二次补偿时再得1.2万元补偿金。
为了扩大农民的受益率,各县(市)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纷纷调整补偿起付线。对于补偿标准,各县(市)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每月对报销情况进行分析,掌握“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发现基金指出总额偏低后,及时进行调整。调整后,对此前已领取补助的农民再按照调整后的比例,进行审核,并将增补资金直接送到每个参合农户家中,确保参合农民最大限度受益。
“新农合”报销坐上了“直通车”。福州市各试点县全部推行了医药费用报销直通车制度。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补偿额在3000元以下的,可以当场领到合作医疗补助,3000元以上的,一周内处理完结。在县外住院的可就近在乡卫生院或县合医中心报销。
“新农合”还有了“监督网”。为加强医疗服务和医药费用的监管,让农民得到适宜、价廉、质优的医疗服务,各地对合作医疗报销审核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定期培训,对定点医院每半年考核一次,除特殊病例和重病,网络控制每张处方目录外(即不可报销药品)用药不可超过15%。
“新农合”作为一项新生的惠民工程,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部分乡镇卫生院还存在卫技人才匮乏、设施陈旧等问题。目前,福州市已经确定了今后“新农合”工作重点,将在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合管理3个方面下功夫,为农民撑起健康保护伞,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