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定到房山的500KV输电线路工程自今年3月进入河北省涿州市东仙坡镇西杨湖屯村施工阶段,这个阶段的施工方为北京送变电公司,由于施工前没有就占地补偿问题和当地村民达成共识,施工队与当地多户被占地村民发生纠纷,且双方冲突不断升级。
本报记者 王合银
冲突一触即发
7月19日上午,记者在西杨湖屯村亲眼目睹了百余名施工人员手持棍棒与村民僵持的场面。
西杨湖屯村村民师振平自1999年承包了230余亩地,并于2003年与镇政府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书》。200多亩地最开始为苗圃,后改为林地,密度不一样,多的有约每亩150棵,少的也有每亩120棵。当时种植时是绿化树种,并不是用于建材,后来由于市场问题,没有完全销售出去,就改为林地了,到现在有7年了,平均直径有12至15厘米左右。本来应该8年一伐,再有一两年就可以砍伐见效益了。
据师振平介绍,不久前的一天,来了二三十人,把车停在路边,进地里就急忙挖坑,师振平发现后及时阻止了。“你们要施工呀?这个没有协议,没有达成一致,你们就私自施工,这是不是违法的呀?”施工队中一个领导模样的人回答:“我们头让我们来的。”师振平一再坚持没有协议不让施工,那些工人才停止挖坑。

二三十人,把车停在路边,进地里就急忙挖坑(图片来源:网络报-中国民营经济周刊)
师振平指着挖在林地的塔基坑说道:“北京送变电公司在没有商量好的情况下,就指挥施工队进入我的林地开始施工。他们挖了这个坑后,我们就有人在这看着,后来他们半夜来过几次,想将挖好的坑用水泥浇筑,都由于我们有人在这没能施工。”“要在我的林地里建一个塔基,一个塔基需要挖四个像这样的坑,他们说在我的林地里采用的是高架的方式,不用全砍伐。500千伏的高压线从林地上方穿过,这能没有危险吗?”师振平对记者说。
记者向师振平了解这个项目时,他望着长势茂盛的白杨,对记者说道:“如果是国家项目,我们一定会支持的。当初,他们说这是奥运工程。我也调查了一下,这是从房山到保定的一个纯粹商业工程,他们为了盈利,却害苦了我们农民!”
7月19日早晨8点钟左右,两辆大卡车满载着工人,直奔师振平的林地。车停在了师振平林地南边,从车上下来的人全都是工人模样,足有150人之多,他们个个头载钢盔,手持铁棍、木棒,黑压压围住了林地。师振平发现后,觉得不对劲,就急忙叫出家人,围在了林地中已挖的土坑中,后来陆续又来了许多村民。施工队那边没有任何人过来与村民商量施工的事由,村民这边也没有人敢上前交涉。就这样,双方僵持着,各自守在林地的一边。
师振平在早晨刚刚看到手持棍棒的工人时,就打电话将此事告知大队书记,书记回答他现在没时间,通知村长过来一趟。直到中午12点多,一个村领导的身影也没出现。
双方处在剑拔驽张的危险局面,作为地方主管部门的镇政府领导是什么态度呢?
与村领导比起来,似乎镇领导更积极。上午11点左右,河北省涿州市东仙坡镇副镇长孟德中与镇司法所的人开着车来到了事发现场,看到了手持棍棒的100多名工人,也看到了围在林地边上的农民们。他们将师振平叫到屋中,用友好的语气劝说他:“得了,给你们俩钱凑和着就得了。”但当师振平的代理律师董子明提出赔偿标准时,孟副镇长一直未给予正面回答,却一再劝师振平别太较真了。师振平说出了心里话:“我何尝不想将此事解决呢?这样耗着,大家谁都耗不起!可是北京送变电公司方面,一直没有管事的领导正式谈过赔偿的事,总不能让大家都哑巴吃黄莲有苦不说吧?再者说,现在是对方拿着武器来我们林地示威,我们并没有主动做出什么举动,要劝的是他们,而不是手无寸铁的农民们。目前这种形势下,首先应该解决的是这种危险的僵持状况。不然一旦哪一方冲动,出点什么事可就影响大了。”
孟副镇长在未能说服师振平的情况下,开着小车走了,手拿棍棒的100多名工人依然还聚在林地边……
当记者问道:“僵持了这么久,双方没交涉过此事吗?”师振平回答:“他们都是工人,工头没在这,可以看见在远处的一辆小车上,这边随时有人打手机保持联络。”当记者按照老乡们的指引来到上午停小车的地方时,车已不见踪影,这时林边只有20多名工人手持棍棒若无其事地聊着天。记者回到林地,看见在那里留守的饥肠辘辘的村民,他们中有70多岁的老者,有十几岁的孩子,也有中年男人与妇女。谈及此事,大家都很无奈,一位30多岁的妇女说道:“谁家没事呀?可是如果不看着,他们就强行施工,等建成了再不给钱我们更没有办法了。我们每天顾不上吃饭,像我们这样的本来都上班的,现在也都不上了,天天守在这里,不就是为了守住这点地吗?”
下午2点左右,上午的阵势又上演了,100多人又浩浩荡荡地来到了师家林地边,师振平再次拨通了孟副镇长的电话,告诉他那帮施工队工人又拿着棍棒来了,孟副镇长吃惊地问道:“又去了?这帮人怎么回事?”他一再要师振平去镇里与他商谈,而师振平担心自己一走,那100多人会闯进林地,又怕冲过来会与农民们发生冲突,所以不敢离开林地,希望副镇长能亲自到现场解决此事。但孟副镇长却说:“你过来咱们说说呀,你不过来咱们怎么解决呀?你过来吧,我给他们打电话,让他们现在就撤,你马上过来吧!”

未谈妥补偿事宜就强行施工(图片来源:网络报-中国民营经济周刊)
就这样,师振平听从孟副镇长的安排去镇里商谈,但依然未就赔偿标准达成共识,而村中持棍棒的工人仍聚在林地边。据记者了解像师振平这种未谈妥补偿事宜就强行施工的,村里不只他一家。
说服村民的“中介”是何许人也?
如果说是因为没拿到钱而不满,那么村民张振生就是个例外。拿到了一些钱的他起初还沾沾自喜,因为“中介”在给他一万元钱时告诉他,因为占他家地较多,又由于和他关系不错所以给钱最多,还一再叮嘱他要保密。张振生一家共四亩地,建塔基占去了4分地,经过签署协议得到了一万元现金。当记者提出看看协议时,张振生夫妇却说:“我们签的是单方协议。”现在他们手里没有丝毫与占地补偿有关的资料。据他回忆,协议如同收据般只是写着工程占地的补偿款一万元已经结清了,无其他条款,只需要他签名。随着张振生签了第一份协议,施工队开始进地作业,拉开了西杨湖屯村施工占地的帷幕。
后来,当他得知其他村民的占地补偿时,才意识到自己被欺骗了。他在关部门咨询的结果是:临时占地,按当地的可得到最高产量赔3年;永久占地,可得到最高产量赔30年。
这时他才怀疑这位“中介”很可能在占地补偿款上作了手脚,更可疑的是这位“中介”既不是北京送变电公司人员,也不是村委会成员。
据调查得知,村民口中的“中介”并不是某家中介公司,而是当地的一个叫程兵的村民,当初他找到张振生,说这个工程由他负责,工程占地一事归他管。他还神秘地对张振生等人说过,“让他们干吧,亏不了你们!”就这样如此重大的一个输电工程只靠自称负责人的程兵在穿针引线,村委会几乎没有参与。
大家谁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只是经常听到程兵说这事归他管。19日下午,记者在西杨湖屯村怎么也找不到程兵,只得到了他的手机号码,但是直到发稿,一直未能打通电话。
麦子颗粒未收老汉生活无着
村民王文会家仅有的四亩口粮田,整个被占了。
比起张振生来王文会的损失更大,今年3月份,西杨湖屯村村长李棣和所谓的“中介”程兵找到王文会,说输变电工程需要他的口粮田建一个塔基,4月份会把赔偿一次性付清。但王文会几次追问也没有得到一个具体的补偿方案。
3月,麦苗刚刚返青,王文会家的四亩地全部种着小麦。在王文会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北京送变电公司的施工队就踏着青青的麦苗进入田地开始施工。施工车辆和工人不管不顾地在麦地上作业挖坑,施工的地方麦子自然被毁了,其余麦子也被踩、被轧了,4亩地的麦子棵粒无收。
据王文会讲述,开始施工时,施工队口头承诺会对损失的青苗进行补偿,但地基打好后,谁也不再提赔偿的事了,王文会发觉不对劲后,就屡次到地里阻拦施工,想讨个说法,却遭到恐吓:“你要是再闹,别说钱,连地边都不让你进去。”王老汉没有别的办法了,仍然到地里看着,不让施工队干活。可是施工队在他的地里搭了一个窝蓬,就住在地里。他们白天干不了活,就夜里偷着干。现在王文会老人家的四亩地中间已经挖了四个大坑,并且都已经浇筑了水泥。现在地基的旁边仍可以看到30厘米左右高的麦秆,顶着干瘪的穗子,歪斜在地里,显然不但小麦是一粒未收,连二茬玉米也没能种上。
如果不给施工赔偿,王文会的四亩地2007年全年毫无收益。根据调查,当地小麦每亩地的平均产量约为750斤,玉米每亩平均产量约为900斤,按照此收成计算,王老汉家今年损失了3000余斤小麦和近4000斤的玉米,这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
王文会今年60岁,老伴韩淑云61岁,患有精神病。老两口没有其他收入,本来依靠这点口粮田还能维持生活,可眼见着今年的地没有了收成,王老汉不禁为今后生活开始发愁。“我也没别的办法了,为了生活,我只能顶着烈日给人家当小工挣点零用钱。”谈到这,六旬老汉那饱经风霜的脸上浮起一片愁云。
60多岁的葛金生老汉将记者拉到塔基旁的地里,指着长得参差不齐的玉米苗说:“我这一块地,他们走了好几条道出来,我翻了好几遍才种上了玉米,你看这条是他们以前走车的道,种上了玉米,苗出来得晚,长得也慢,两边都长这么高了,这条却矮多了。现在是他们想走人就走人,想走车就走车,根本就不管你种了什么。”

落得个“乱砍乱伐”的罪名(图片来源:网络报-中国民营经济周刊)
响应号召却落得个“乱砍乱伐”的罪名
与王老汉比起来,赵汉玺与高秀英夫妇也许应该算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拿到了一笔树木赔偿款,可扣在头上的“乱砍乱伐”罪名实在是让两人费解。
3月中旬,村领导和所谓的“中介”程兵来到赵汉玺家,动员他把自家林地的树伐掉支持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在村长的力劝下,赵汉玺和“中介”达成一致:建设高压塔基共需砍伐赵家1280棵白杨树,以每棵100元的标准赔偿,树木赔偿款共计128000元。双方谈好后,赵汉玺在一份单方赔偿协议上签了名。
协议签好后,村委会成员和施工队先伐了第一批树,大概有三十多棵,方便施工队进地挖修建塔基的坑。后来浇筑塔基要进水泥车,因此必须赶紧把其余的树也砍了。于牵谒堑拇叽傧拢院虹襞掠跋焓┕ぃ妥ソ糇约憾纸溆嗟氖骺撤チ恕?
既然赵汉玺家树伐了,赔偿款也拿到手了,按道理讲应该满意才对,为什么还是一脸的气愤呢?
6月的一天,涿州市东仙坡镇副镇长孟德中到赵汉玺家里表扬他,说他带头作用起得好。可是没过几天,林业局就找到他,说有人举报他乱砍乱伐,当时,赵汉玺辩解道:“他们说这是奥运工程,既然是奥运工程那就是国家占地,属于政府行为。再说,这是一级政府村领导带人先伐的树,然后又督促我伐树。我一个老百姓,不懂什么砍伐证,也没有人提醒我,换个角度讲,我的口粮田承包期一共30年,现在还有20年,如果国家不占地,我的树长得好好的,还能长20年,让我伐我都不伐。”他告诉记者:“现在林业局把这个案子交给涿州治安科了,涿州治安科已经找过我三次,也做过笔录,我不能就这么被冤枉了,要求他们把这件事彻底查清楚。当初我伐树时树叶还没长出来,到现在已经4个月了,伐了1280棵树,我比谁都心疼呀!”
另外还有一个细节,据赵汉玺回忆,协议上在树木棵数及赔偿金额处均为空线,他要求写上具体数额却被程兵阻止了。但是那天公安局拿给他看的那份协议复印件上却写了金额,而且树木棵数也不是1280棵。
之所以会被人举报,赵汉玺说是因为他要在空地上种粮食和施工队发生过冲突,可能是有人报复。他说树砍了,现在砍后的树墩又长出的树枝都一人多高了,可地不能一直那么荒着,虽然树是赔了钱,可是地还是要种粮食。赵汉玺心中一直有个疑团没能解开,“当初,我们农民响应国家号召退耕还林,现在又配合奥运工程把树伐了,可到头来,培育了5年的1280棵白杨树没了,地种不了,还落个‘乱砍乱伐’的罪名。更不可思议的是,我还没找有关方面问个究竟,村里一个干部却找到我家,对我说:‘差不多就得了,公安局该介入了,闹不好把你逮走了。’这句话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说到此处赵汉玺异常激动,有村民悄悄告诉记者,赵汉玺有严重的心脏病,曾经在2003年休克了近一个小时才被抢救过来的,他平时行动都较吃力,今天是专程坐车来地里向记者反映情况的。

阻止施工险遭“活埋”(图片来源:网络报-中国民营经济周刊)
记者随后来到张振生的地里,地中央有两个大坑,整块地没有种植任何农作物,张振生指着散落一地的沙石说:“这些施工废料严重影响了土质,再加上地本来就被水泥罐车轧得非常结实,根本种不了什么了,种了也不会长,你看,这地连雨水都渗不下去。”其妻子介绍,本来今年打算种豌豆的,结果地里现在连草都不长。
张振生带领大家踏着沙石,来到了两个大坑前察看,有村民介绍每个坑原本长4米、宽4米、深4米多,记者看到2米多高的塔基已经竖立在坑中。但出现在眼前的这两个坑深度明显已没有4米了,有被填埋的痕迹。说起填坑村民显得异常激动,原来前几天来了几十人要强行施工,许多村民都站在坑边阻拦,结果有好几个人掉进了坑中。张振生的妻子就掉进了其中一个坑中,他们说,当时还有他的弟弟张振庄及其80岁高龄的老母亲都掉入了坑中。村民们都站出来指责,施工队队长仍指挥工人们用铁锹往坑中扔土,张妻回忆:“施工人员不停地往坑里扬土,我就这边躲那边跑,可是坑的周围都有他们的人,怎么也躲不开,他们扔了得有20多分钟,一直到警察来了才停止。当我顺着他们扔下的土跑上来时,我头发上、脸上、衣服上,到处都是土还有土块,年迈的老婶也不例外,她被人从坑里拉上来,连气带累坐到地上都起不来了。”谈起这事,村民们仍心有余悸,“要不是我们报警后警察赶到了,真不知会出现什么后果。”
村民生命财产难得保障
西杨湖屯村与北京只有一河之隔,这条河是河北与北京的分界河,河西北属于河北省涿州市,河东南面就属于北京辖区,河北面有一道防洪大堤。可由于建设高压线路塔基,施工人员将堤坝挖开了一个缺口,记者看到的大堤是被大豁口断开的两截。时值盛夏多雨季节,正是防洪堤坝发挥作用的时候,如此被挖断,一旦遭遇暴雨,将直接危胁到西杨湖屯村460多户、2200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乡政府、村里竟无一人站出来替老百姓说话,村民张振合说:“我想阻止他们的行为,他们却说我管不着,这多大的胆子呀?他根本就不考虑后果。”解放至今,这条河曾两次泛滥,洪水无情地涌入村内,给村里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今年我国南方重庆等地连日降雨,水灾情况相当严重。谁能保证北京不会遭遇这样的天气呢?想到这断裂的河堤,着实让人害怕。
另外,西杨湖屯村耕地都用村里的公共水渠灌溉,可在施工中,王文江家地旁的水渠被施工占用毁坏了,导致邻近的大片田地浇水成了问题。自从今年3月份水渠被挖,紧临水渠的王文江老汉家的3亩地小麦就没浇过水,结果都干死了,一家三口的口粮都成了问题。王文江的老伴气愤地说:“不管不顾,把全村人浇地的公用水渠给挖了,致使大家没有水浇地。不让他们挖,他们说碍不着大家的事。我的麦子都不收成,这不碍我的事吗?”
缺水不但使庄稼受难,就连附近的林地也受到牵连,有一家数百棵树苗由于浇不上水,现在都快干死了。
这个输电线路工程不光占用了农民的口粮地,还牵扯到其他企业。大堤边上建筑的塔基占了北京戎利实业总公司的地,该公司驻西杨湖屯村的负责人韩振良说:“这块200余亩地本来是打算建塑村厂的,可是他们的塔基占了很大一块地方,而且高压线路通过地块上空,如此一来,厂子是肯定建不成了,施工队也没说赔偿的事,我们站在桥上想阻拦他们运水泥,险些被他们推入河中。现在我们只留了三个人在这里,也只能是看着,没有什么措施可以挽回损失。”

农民希望有个明确的赔偿标准(图片来源:网络报-中国民营经济周刊)
倾听各方声音
从保定到房山的500KV输电线路工程涉及到河北省涿州市东仙坡镇西杨湖屯村约13户村民的口粮田40余亩,及处在东北防护林体系上的230余亩林地。有的被占地者拿到了补偿款,有的被占林者拿到了林木赔偿款,但大部分人都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但为什么不管是拿到钱的还是没拿到钱的人,都不满意不配合北京送变电公司的施工呢?使用非正常手段,能促进工程按期完工吗?这其中到底存在着什么问题呢?
农民:希望有个明确的赔偿标准
“施工总得有预算,过林地、口粮田怎么计划的,不让问,问了也不给答复。施工队侵害了农民的利益,镇政府不为农民讨还利益,却站在施工承包商一边,逼迫我们妥协。用恐吓威胁的办法,我们绝不会害怕。”
“我一个小老百姓,觉悟不高,不过也支持国家项目,国家给补多少就要多少。可现在没个标准,开始说一个坑3500元的,现在又说一个坑35000元,这跟挤牙膏似的,挤一下就多出点,好说话的给点就打发了,不好说话的就多给点,这是什么标准?要是把政策拿出来,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我们大家谁也不说什么,说实在的,也许他们干活,我们还得送烟送水呢!”
“在咱们国家开次奥运会,这是多高兴的事呀!如果真的是奥运工程,国家肯定是有个补偿标准,你把标准拿出来告诉大家。国家补给我一分钱我就要这一分钱,如果规定不给补偿,那我也认了,为了奥运我奉献,我也没的说。既然国家有补偿,那为什么你不给呢?当初这个施工队来到西杨湖屯村时,只告诉村民这是奥运工程,关于补偿问题几乎是只字不提,没有主动给任何一家被占地者承诺过如何补偿。”
东仙坡镇孟德中副镇长:主要问题是农民要求太高
据村民反映,那日施工人员一直拿着棍棒围在林地周围,当有人问河北省涿州市东仙坡镇孟德中副镇长:“这么多人拿着棍子守在村里,你就不管吗?”他非常不耐烦地回答:“这你管不着,他们拿着枪跟你有什么关系?”当有人问他,如果今天的事情再往前发展的话,镇政府将会怎么处理,他回答道:“我就这样处理。”当有人问他这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如果发生了这就是镇领导的不作为,他拍着桌子理直气壮地说:“我让他们来就来,我让他撤就撤,你管不着。”
事后,记者向副镇长孟德中了解情况,当再次被问及7月19日西杨湖屯村百余名施工人员拿着棍棒来到村里这件事时,他回答称工人们根本就没进村,因为那有一个施工地,工人们要去施工。那么拿着棍棒做什么呢?“他们拿着棍子是用来打眼的。”孟镇长又讲述了一下那天的情况:“工人们去施工了,公司反映说村民不让施工,我就过去了,去了之后看到施工的工人在路边上呆着,村民守在林地里,他们间隔至少也有150米。因为和村民们有些事情没商量好,所以就没法干活,我就让他们工人们回去了。我去找村民谈了谈,就是林地的所有人。那块地本身是承包大队的,合同中写的是应该种植农作物,2000年以后,全国都在炒树苗,他也借着这股风种了树苗,后来卖得不好,他就跟北京一个集团公司签了协议,把230亩的树转让,现在的这些树已经不是村民的了,而是归公司所有。这回电线的走线正好经过这片林地,这个土地承包人说这树是他的。”

现在的这些树已经不是村民的了(图片来源:网络报-中国民营经济周刊)
关于这个工程,孟副镇长给我们做了介绍:“这是从保定到房山的超高压电力输送工程,原来有一条输送线路,因为北京用电负荷越来越大,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保障明年奥运会用电不出现问题,所以再架设一条超高压线路,这是为2008年奥运会服务的一项电网奥运工程。”
当被问及是否有相关文件可以查时,孟镇中称,现在北京送变电公司是乙方,甲方是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我手里没有相关文件,当时他们跟我们介绍这是奥运工程,也拿了一份文件给我看了。后来孟镇中又明确地讲,这个工程也不纯粹是奥运工程,明年举办奥运会了,为了保证全北京的用电安全,等奥运会结束后依然可以服务为北京,解决北京用电的问题。这个项目已经由省里审批了,也开过协调会议。
孟镇中称,因为施工的工期比较短,从时间上来说比较紧。一般情况下,工期至少要一年左右时间,但是现在这个整个工程才给了他们半年多的时间。从今年年初在咱们村里的项目正式开工,按正常规划,我们镇里的工程应该在6月20日前就完工,就是因为老百姓期望值太高了。 ?
孟镇中又称,我们有《保房Ⅱ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如果老百姓承认这个标准,实地测量,按一亩地3万块钱赔偿,这点工程早就施工结束了。现在我们镇里也涉及到其他村,都是该施工施工,然后赔偿款该给多给多少。我已经去协调过好几次了,包括村大队都去做过工作。如果双方都认可这个标准,遵守标准,其实根本就用不着协调。
村民开始允许施工,等到挖坑挖到一半却出来阻止,不让人家干了。是因为补偿问题,其实一共几亩地,施工完了进行测量,具体占了多少地然后按照标准给补偿。上次我们去协调时,把文件也拿出来了,因为塔基也不是方方正正的,建完之后测量,然后再适当地多加一些补偿。施工中也不可能其余的庄稼一点都碍不着,然后周边的也会给补偿的。现在问题不是给不给,老百姓的要求太高了,我们拿着文件给他们看过标准。
他们的态度是“你也甭跟我提什么标准了,也不用按照一亩地3万了,就一个塔基给10万块钱就行,什么青苗亏损也都不提了,否则就不让干活。赔偿一定要有个标准呀,不能要多少给多少,作为政府来说,从施工角度讲,我们想的可能比村民更周到,我们会尽量为镇里的农民争取补偿,即使多赔偿10块钱,我们也高兴。我们也会为农民考虑,也想多给大家点,可以凭什么多给呢?有什么依据多给呢?没有正当的理由,我怎么多给你呢?我们只能按照国家的补偿去执行,如果超出文件规定或者违背文件的宗旨的,那我们就没办法执行了。

镇政府(图片来源:网络报-中国民营经济周刊)
对于记者提到的高压防护措施问题,孟镇中称,高压线可不是谁想架哪就可以架哪的,这条线作为高压通道,尽量是平行的,避开村庄;第二,高压架设高度,是经过测量精确计算的,耕地上方一般都是15米左右,对于种农作物来讲,根本就不受任何影响,你想想,种什么庄稼能高到15米呢?经过勘测,西杨湖屯村的工程是500KV的超高压线路,这肯定是裸线不做绝缘处理的,但是正常的农作物耕种根本就碍不着。从安全角度肯定没问题,我们去村里也做过多次动员。这项工程的施工公司在设计时,已经根据国家森林法和保护环境的角度,以前是高压线下要全部砍了,现在社会发展了,技术手段也先进了,将塔基增高了,这样线就架高了,按照树木的生长最高程度,比如8年一茬最高25米,间隔7米就是安全距离,这样工程就高化了,高压线下的树就不砍了。关于砍伐的树也要根据树木的生长时间、精细等进行赔偿。
我们作为即使镇政府,如果工程方不赔偿的话,老百姓不说话我们也不干。涉及到其他村的施工都比较顺利,今天下午,另外一个村正在清理施工地并清点树木,之后就给赔偿了。村里、公司、被占地所有家庭都去人,共同清理核实,然后达成一致就好落实了。
北京送变电公司:没有出示能够证明确为奥运工程的文件
从谈话中可以看出,这些反应问题的村民都非常支持国家办奥运会,但是从保定到房山的500KV输电线路工程到底是不是奥运工程呢?在听了孟副镇长的“不是纯粹的奥运工程”后,记者拨通了北京送变电公司负责西杨湖屯村超高压线路架设的李经理的电话,当记者自报家门后,李经理还一再询问记者的身份,当记者表明是为了了解超高压项目的有关情况时,他称还有许多负责人,当记者问他这个项目是什么性质的时,该负责人大声说:“什么性质?国家性质的呗!”说了几遍也未提及到底是什么项目,于是记者直接问其是否属于奥运项目,他立刻答:“是呀,是奥运项目!”“是直接为奥运服务的吗?”“就是奥运项目,还什么奥运项目?”见此状况,记者又提出介绍一下超高压线路的架设方式,李经理只说线路离地面距离为35米,其他一概不谈,只说他们按照工程设计来施工,还没等记者问及保护措施等,电话中已传出嘟嘟的忙音。我们多次索要文件,希望施工方拿出能够证明此项工程是奥运项目的文件或相关证明,但是一直没有结果。
法律顾问董子明:承包合法,占地施工侵权

百余名施工人员手持棍棒与村民僵持(图片来源:网络报-中国民营经济周刊)
第一点: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民法通则及10月1日生效的《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和单位征用、占用集体土地的,产物必须取得合法手续,然后再按规定与被占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补偿协议,补偿项目有:土地补偿费、生活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林木补偿费等,补偿款必须先行发放到被占用人手中,不得先占后补,也不得边占边补、占了不补。
并且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或扩建发电厂、变电所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按照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与有关主管部门达成协议后,需要损害农作物,砍伐树林、竹子或拆迁建筑物及其它设施,电力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
第二点: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树木所有者要求保留的,需经电力主管部门认定在线路建成后不影响线路安全运行,不妨碍对线路进行巡视,检修的树木等,可以不砍伐,但树木所有者必须与电力主管部门签定协议,确定双方责任并由树木所有者负责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与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师振平所属林区内的树木均是阔白杨等树种,均高在25米左右,承包期为70年,8年为采伐期伐,这是第一茬,今后还有可能种植更多高杆树木。如果不采伐树木就在林区上空高悬带有强辐射功能的高压线,对人畜和树木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第三点:师振平的承包合同与承包经营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镇长说的是1999年的承包村里土地的协议,那份合同上的确规定要种植农作物,承包期应该是20年。但在2003年10月,师振平又与东仙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书》,本着落实国家“退耕还林,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精神,切实加强对造林工程的领导,确保工程造林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国家当前政策规定和《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及粮食兑现办法等,合同中对退耕还林土地承包权属和期限做了明确的规定:退耕还林土地经营承包权一定七十年不变,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确定发放林地权使用证,允许依法继承或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这份《退耕还林合同书》生效的同时,前份合同即失效。林地所有者即使有融资只要是合法经营,就没有问题。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受法律保护,《物权法》规定,受侵害者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国家已明令禁止强行拆迁占土地的违法行为,同时也规定政府和司法部门介入配合强行拆迁占地。违者给予党纪、政纪、法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点:西杨湖屯村发生的情况,是典型的违法占地案。北京送变电公司在架设高压线施工过程中未与被占地农民签订补偿协议,在未给付补偿款的情况下,强行进地架设铁塔,并险些与村民发生冲突,不但构成对被占地人的侵权而且性质恶劣,应当给予查处。
第五点:地方镇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对这种野蛮违法施工给予制止,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应做好调解工作,而不是放纵、默许甚至怂恿。否则即为政府的失职和不作为。

百余名施工人员手持棍棒与村民僵持(图片来源:网络报-中国民营经济周刊)
河北时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红:合法手续是关键
首先,应该查验北京送变电公司的手续是否合法、是否完备。北京送变电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应该在出示有效证件之后,与东仙坡镇西杨湖屯村委会签订占用土地赔偿协议。
第二,应该签协议在先,施工在后。
对于孟镇长提出的先施工后给补偿的说法,从法律程序上来讲是不合规定的。另外一方面,既然是协议,就应该是通过协商,双方在补偿条件达成一致后,才签订的补偿协议,然后才能进行施工。如果先施工,那么施工的过程中或者施工结束后,再谈补偿事宜,即使村民不同意,双方没能统一意见,可是已经无法挽回了。
第三,中介只有具有北京送变电公司的授权才能代其与村民协商。
中介代表电力公司动员村民支持施工并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这应该建立在北京送变电公司授权中介人行使此权利,严格来说他们之间需要签署授权协议。当中介找到村民来谈工程占地时,村民需要确认这个人是否有资格谈这个事,村民有权要求他出示北京送变电公司的授权书或者委托书。是否授权取决于北京送变电公司,如果当时没有授权协议,公司对他的这种行为是认可的也是可以的;北京送变电公司也可以不认可中介的行为,这样所签的协议就无效,而且需要了解的还有北京送变电公司是否在协议上盖章确认了,这也是确定协议是否生效的一个依据。
而对于中介人与村民签署的单式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合同中有未注明的数额等情况,一旦当事人在合同上签署姓名了,那么这份协议就生效了,对于未注明的情况,视为当事人授权对方随意填写并同意对方的决定。如果当事人在并不知道合同上具体规定的内容或者对合同规定的内容并不明白的情况下,是不应该签字的。具体赔偿金额还没有谈妥,要是签字了就视为他认可了,只要是赔偿的数额没有低于法律界线就是可以的。协议应该是每一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原件,有双方的也有三方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是,如果只有协议的一方持有合同,另一方没有,这种情况下,内容涉及双方面的,应该是各持一份。这只能说明村民们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因此有可能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目前这种状况,北京送变电公司占主动地位,村民属于被动的局面。
第四,施工项目占用林木,需要砍伐树木的,应该是审批在先。
对于林木的砍伐,施工单位在设计施工线路时,就应该向林业局报批,然后取得合法手续,而不是占到哪再提出砍伐树木的申请。

施工单位在设计施工线路时,就应该向林业局报批(图片来源:网络报-中国民营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