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机构两年内办理百余件工伤案 多数当事人处在被非法用工状态 其中———
本报讯“从我们的调查数据看,9成以上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出工伤,索赔艰难。”今日上午,在丰台区召开的关于农民工伤亡索赔问题的研讨会上,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邰立华律师爆出惊人数据。
据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数据显示,从2005年9月8日至2007年3月15日,该工作站共办理了152件农民工工伤案件。在这152个工伤案件中,仅有14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占到总数的9.2%,只有12人参加了工伤保险。
从上述数据来看,超过90%的农民工都处于被非法用工状态。
邰立华律师建议,为解决这一难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存在未提供安全生产条件、未及时给予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等过错的,除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待遇外,还应当就其应支付金额的50%(或更高比例)再支付“经济赔偿金”。
此外,还可由社保部门为农民工办理“工伤待遇卡”,直接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给工伤职工,不再转经用人单位。
合同签订率低的三大原因
原因一:建筑公司将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给包工头。
分析:因为包工头的存在隔断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间的直接联系,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工伤保险参保率低的重要原因。
原因二:没有合法资质的非法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者招用童工造成伤亡。
分析:工伤农民工的治疗费、生活费以及抚养费,如果全部系于很有可能消失得无影无踪的“黑老板”身上,《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职工社会保障的功能是无法实现的。
原因三:合法单位非法用工现象严重。
分析:虽然用人单位是合法的,但如果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就无法证实。
另外,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他们就不能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得到国家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维权成本和赔偿风险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