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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与企业合作有底线


  
  公益营销 以合同控风险
  
  公益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商业活动,究竟如何监控项目不被企业绑架,以公益之名,实则获取暴利?
  
  去年3月,中国扶贫基金会与一汽大众奥迪销售事业部北部区共同发起“奥迪北部区慈善基金”, 奥迪北部区每销售一辆奥迪品牌汽车,就自动捐入基金30元;基金的使用区域将主要集中奥迪北部区下辖三省二市,善款主要应用于扶助贫困地区的教育、医疗卫生和人道主义救援。
  
  这是一起典型的公益营销案例,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王行最表示,为有效控制公益营销项目的管理风险,中国扶贫基金会特地制定了《公益营销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办法》。
  
  扶贫基金会首先会对企业进行调研,评估企业的公益性质是否与基金会宗旨和使命相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基金会主导企业公益营销项目的管理权,企业必须按照基金会相关的制度及规定,对项目操作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监测。
  
  所有公益营销合作项目在扶贫基金会均采取项目责任人制度,项目责任人必须在中国扶贫基金会正式工作人员中委任,如有必要可签订专项责任合同。公益营销项目合作中,如果相关合作方经基金会授权并在基金会项目发起部门的指导和监测下,可以进行筹资、劝募等相关活动,但所筹资金必须进入基金会的账户。

关键词:公益组织 企业合作 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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