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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助专业公益组织平台实现自己的公益愿望,这种合作本属平常。但自今年郭美美事件等一系列负面新闻发生后,中国公众对企业与公益组织合作产生了极大的质疑。据此前公益调查显示,近七成网友认为公益机构不应与企业进行合作,有可能会使企业利益与公益目的混为一谈,近半数网友认为,企业只需捐钱给公益组织即可。
拒绝接受 “非善之财”
企业专项基金需接受监督公益营销 以合同控风险国际经验: 有条件合作
10月17日,曾深陷质疑漩涡的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表示,红会将根据《红十字会与红新运动与企业合作关系政策》指导意见,制定出中国版红会与企业的合作标准,以便规范与企业合作的行为,明晰企业合作的边界。
公益组织与企业合作是否应有选择?如何避免利益输送?如何进行规范型管理?对于这一系列问题,其实,中国公益组织一直在探索。
善款对于公益组织来说,是生存发展和实现公益目标的关键,但是否只要有企业给钱就可以拿来用?民间公益组织瓷娃娃,虽一直资金短缺,但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仍然是:不。
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前身为瓷娃娃关怀协会)成立于2007年5月,由成骨不全症等罕见病患者自发成立,协会致力于为脆骨病等其他罕见病群体开展关怀和救助服务,维护脆骨病患者在医疗、教育、就业、关怀等方面的平等权益,推动有利于脆骨病等罕见病脆弱群体的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出台。
据协会负责人王奕鸥表示,瓷娃娃主要的资金来源于社会公众的支持,虽然他们经常会为资金短缺犯难,但对于与协会救助目标不一致的企业,捐款再大,他们也不会接收。
近期,某烟草集团的代表与协会洽谈合作项目,希望购买一批瓷娃娃的明信片作为交换,企业期望协会能在明信片上印制烟草集团的标志。王奕鸥谢绝了这个合作,“我们协会本身是追求生命健康,而烟草带来的是损害健康,我们不会接受这种合作。”在她看来,公益机构的品牌维护非常重要,如果接收这类与公益机构宗旨不符的捐赠,对公益二字是一种伤害。
“公益机构什么钱都拿的结果,就是再也拿不到钱。”王奕鸥说。
作为非公募基金会,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虽然主要的合作企业还是发起人,但常务副秘书长赵华对基金会与企业的合作仍然有非常清晰的前提标准,她认为基金会在选择企业时会从四个方面来考虑是否开展合作:一、合作企业的经营合法性和企业责任,基金会不会与非法经营的企业合作;二、合作企业所在的行业和领域,合作企业自身产品、服务和行为对于社会要有积极有益的影响;三、合作企业需要认同基金会的使命、价值观及合作项目的项目目标;四、企业与基金会合作要有持续性,基金会更希望与企业的合作是基于双方长期的合作需求,这样才真正有利于企业和基金会双方持续发展,取得双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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