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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权遭遇保护困境


  
  “付费使用”的观念尚未形成
  
  泛滥的网络侵权下,版权人维权的阻力何在?
  
  在匡文波看来,阻力主要来自立法层面,比如沉重的“举证成本”和并不高昂的赔偿。“一旦发现自己的文章被非法转载,作为个人,你的调查取证将非常困难,即使维权成功,赔偿往往只按稿酬标准,维权付出与赔偿不成正比。”
  
  但在曲三强等更多专家看来,立法并不落后,更多是执行层面的问题,“而更为深层的是对现代版权的观念。”“目前,我国基本上已经建立起一套以《着作权法》为核心的、比较完整的版权保护体系,《刑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也都从不同角度,为着作权提供了保护。也就是说,现行法律规定基本上可以为着作权进行比较系统全面地保护了。”但当国际通行的规则被导入到国内时,必须要有一个“本土化”的过程,没有人心的响应,则“徒法不能自行”。
  
  他告诉记者,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很难找到“知识私有”和“版权独占”的概念,“我们有的是‘窃书不算偷’。在中国文化氛围里,找不到作为私权的版权观念的依托。”
  
  在曲三强看来,现代版权的观念尚未形成,使得多数公众习惯于在“免费午餐”的感召下,以人人上传、人人下载的模式来“无偿”分享他人作品,或是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的最大阻力之一。
  
  中国青年报记者检索发现,在微博、播吧等资源分享平台上,随处可见一批以经常性上传他人作品为特点的“热心用户”,有的在半年时间里,就上传了几千部影视剧。
  
  “作为平台分享网站,当你每天接到几百万个文档的上传时,无论从人力、物力还是技术上,都可能对侵权文档‘防不胜防’。”在百度文库工作了近两年的工程师程涛(化名)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透露。
  
  程涛告诉记者,百度已经在花大力气对侵权作品“围追堵截”,包括直接给全国近600个版权人“移除侵权内容”的快速通道。“此外,累计删除了320多万部没有授权的上传作品,还开发了‘文库版权作品DNA比对识别技术’,在文库里建立一个正版数据库,当有用户上传文档的时候,就自动进行信息识别、比对,当达到一定的相似度时,上传的作品就将被判定为盗版,禁止上传。”他说。
  
  然而,程涛承认,这是一场“艰难”的战役。无论技防还是人防,在互联网环境下都免不了“挂一漏万”。
  
  “比如,一些作品经过修改、分解、重组后成了新的作品,很多完整的小说是由作者主动上传的,在流行同名小说、同人小说的情况下,同一个名称的文字作品可能由不同的作者写成,这都让认定侵权大大复杂化了。”他说,除了增加人手外,多数情况下,还是要借助举报通道,承诺48小时内处理投诉。
  
  “即使如此,我们每天接到的投诉平均只有几十件,恐怕与每天的海量上传是不成比例的。”他慨叹。
  
  “填平信息鸿沟”与版权保护势不两立?
  
  在程涛看来,中国式版权保护的困境表面上是“免费午餐”与版权保护的拉锯,往深里挖,还是根植于社会发展阶段的现实土壤。曲三强认为,版权制度是‘国际富人俱乐部’的一种‘游戏规则’,我们仍属‘贫民草根’。
  
  “贫民草根”消费正版有自己的苦衷。
  
  “为什么那么多人买盗版、下载盗版?一本没多厚的小书三四十元、一盒磁带五六十。中国穷人还是很多的,特别是那些学生们,因为没钱就得不到知识。这样越穷的人知识就越少,形成恶性循环。”网友“wangyuling0012”的质疑,或许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担忧——对信息和知识的不平等获取,可能让强者恒强、贫者恒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海军也告诉记者,他其实很期待出现谷歌图书馆这样一个给世界各地、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人们,带来获取知识的平台。
  
  程涛也告诉记者,百度文库最早就是在一批教师与偏远地区的同行间分享教案中“试运行”起来的。“当时就是希望能有一个地方,给大家免费分享各种知识、教育类的文档。后来发现,网友对小说的上传和分享量也增长飞快,一年后,文学作品的数量已经占到8%,流量占到10%,版权问题也就无可回避了。”他说。
  
  “填平信息鸿沟”与版权保护,是否一定势不两立?在曲三强看来未必。他告诉记者,在公平正义基础上建立的合理版权制度,完全可以造就一种“双赢”局面,关键是要解决“付费使用而不是免费午餐”的问题。其中,老百姓观念的转变是一项艰巨任务,此外,也必须有外部土壤。
  
  记者从北京市版权局获悉,国内一些网站已经就此迈出了第一步。2011年初,已有七家视频网站成立了“付费点播联盟”,尝试开展付费经营业务。一年来,联盟逐步扩大为十家,“付费收看”时代有望提前到来。
  
  程涛告诉记者,百度去年12月也推出了一个“文库书店”,对版权方授权的正版作品用户可以付费阅读,收益与版权方分成。“但是,考虑到国内大部分用户的消费习惯,目前我所知的大多数运营商,还是采取广告分成模式,就是用户仍然可以享受免费阅读、听音乐,同时,版权方可以通过广告分成获得应有的收益。”他坦承。
  
  据百度相关人士介绍,自2006年起,百度就开始与唱片公司合作,探索数字音乐双赢模式,至今已与包括IFPI(国际唱片业协会——记者注)和音着协在内的500多家音乐版权所属机构合作。无论链接来自于哪个网站,只要产生了播放或下载行为,百度就会向唱片公司和词曲权利人付费。近两年就已经支付了数千万元版费。
  
  但张洪波提示,除了政府的监管和互联网运营商的自律外,如果缺少公众的参与,这场“版权保卫战”将注定是一场“人少势寡”的战争。因为“在这个时代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版权人”。
  
  “比如我写出一条微博,就有了着作权,别人未经授权,就不能用在书里。”他表示,提高版权意识,其实是“关系每个人的事情”。
  
  有网友留言道:“每个人既想享受侵权的‘便利’,又希望自己的版权受到较好地保护,这是不现实的。改变这种思维定式,中国式版权保护才能真正走出目前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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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络 版权 遭遇 保护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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