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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深层社会原因是什么?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操学诚介绍,去年该研究会对未成年犯进行抽样调查发现,法制观念薄弱是犯罪的重要原因。在“犯罪时主要想法”的统计中,选择“一时冲动”的多达65.38%,选择“不知道是犯罪”的占46.68%。
省未管所教育改造科副科长方国娟指出,社会不良现象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现在,由不良文化的“黄色污染”、腐败现象的“灰色污染”和带有黑社会性质暴力犯罪的“黑色污染”组成的“三色污染”,对青少年危害尤其严重。此外,父母教育方法不当,过分溺爱和纵容,容易把孩子推向歧路。
省未管所副所长胡忠南认为,青少年犯罪,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征,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给青少年创造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对此,我省近年来作了不少努力。省司法厅副厅长林丹军介绍,从“一五”普法至“六五”普法,青少年一直是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目前,我省共建成综合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300余个,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成员900余名,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近万件。
这些天,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教育厅、省关工委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法在心中”青少年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正在全省11个市同步进行。
但是,预防青少年犯罪任重道远,还有很多方面亟需改进。“有一次,有个孩子听完课后对我说:‘尚妈妈,我最害怕坐在您对面,因为坐在您对面的都是犯错的小朋友。”日前,我省首个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暨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在杭州师范大学成立,与会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尚秀云的一番话让与会者陷入沉思:法制宣传如何真正走进孩子心中。
尚秀云认为,法制教育不能只告诉孩子们什么事情不能做,还应针对孩子的自身特点,加强良好道德品行的养成、法律意识的培养。
正确引导,及时发现,是目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好方法。为此,专家建议,应在法律责任中加入对父母的处罚条文,以督促父母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剑桥大学犯罪学专家大卫·法林顿博士:一个人如果在童年受到虐待和忽视,长大后往往会有犯罪倾向。调查表明,幼年失去父母监护的人中,成年后犯罪率高达61%。青少年犯罪,除家庭因素外,还包括个人性格因素、经济社会因素,以及社区因素等。因此,预防青少年犯罪必须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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