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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成果应接受查询
作者:不详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08-2-18 23:43:55  发布人:infos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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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成果应接受查询

  《土地调查条例》发布;拒绝或者阻挠调查将面临处罚

  本报讯 (记者 杨华云)已经开始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获得规范保障,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发布了《土地调查条例》。条例规定,土地调查成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公开查询。

  擅自修改数据将受处分

  为确保土地调查数据的真实性,条例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首先明确了有关领导的责任。

  条例规定,地方、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擅自修改调查资料、数据,或者强令、授意土地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对拒绝、抵制篡改调查资料、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土地调查人员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土地调查人员不执行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地方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和统一的技术规程,或者伪造、篡改调查资料,或者强令、授意接受调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调查资料的,将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提供虚假资料将受处罚

  此外,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如果拒绝或者阻挠土地调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提供虚假调查资料,或者拒绝提供调查资料,或者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土地登记簿等相关资料的,将面临罚款治安管理处罚等处罚。

  中央政府自划出严守18亿亩耕地的红线后,摸清中国土地家底成为重要的基础工作,为此国务院在去年发出了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此次专门就土地调查出台条例,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解释,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土地分类标准不统一、土地信息不健全等问题,因此通过调查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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