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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器官捐献未破供求悬殊困局


  
  机制和制度上的瓶颈
  
  器官捐献所遇诸多难题背后,凸显机制与法律瓶颈。
  
  其中,突出的问题是中国器官捐献工作缺少专门管理机构,红十字会在器官捐献中的职责和地位缺少法律依据。
  
  这一观点在红十字会内部已基本达成共识。
  
  对于器官捐献能否在全国推开,多名中国红十字会负责人员一致认为,有待《器官移植条例》修订,对红十字会进行职责明确,并且红十字总会获批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后,才能稳步推进。
  
  根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方案》的要求,2010年9月,国家成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其中,“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设在红十字总会。
  
  但截至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
  
  “器官捐献只是红十字会总会一个处的一项工作。”2010年9月,红十字总会和卫生部共同向中编办申请,推动成立国家层面的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
  
  郝林娜透露,“目前,正在积极协调中。”
  
  与新设机构相比,《器官移植条例》修订已纳入计划。
  
  3月22日,参与《器官移植条例》修订的专家透露,修订后,红十字会在器官捐献工作中将获得合法名分。
  
  2007年3月国务院通过的《器官移植条例》对不规范的移植加强了监管,为中国开展器官移植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国务院2012年的立法计划中,“鼓励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等已被列入《器官移植条例》的修订内容。
  
  郝林娜透露,在《条例》修订稿中,进一步明确红十字会职责,即“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推动、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器官分配、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工作”,还或将增加“国家鼓励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等条款。
  
  参与《条例》修订工作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透露,修订后的《条例》,最快在年内即可实施。
  
  让郝林娜欣慰的是,在试点评估过程中,红十字会在12个试点省份发放了1000份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涉及18-60岁的各个阶层人员。72.4%的受访者填写了身后愿意捐献器官,只有6.8%明确表示不愿意捐献器官。
  
  “有这么高的器官捐献支持率是出乎我们意料的。”郝林娜说,表示支持的器官捐献人群中约70%是年轻人。在试点地区,累计登记的自愿捐献者就有1.5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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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我国 器官捐献 未破 供求 悬殊 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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